1源于芈姓,出自楚大夫申包胥以字为氏
楚君蚡冒之后,有申包胥(本姓公孙,封于申,故称申包胥;一说其名包胥)。
春秋末为楚大夫。吴师入郢,包胥如秦乞师,哭于秦庭七日七夜,感动秦哀公,遂发兵救楚,楚由是复国。
其后子孙以其字(一说名)之「包」为氏,称包氏。天下包姓多尊申包胥为得姓始祖。
— 据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、元和姓纂、通志·氏族略》
包姓为中华姓氏之一;主要源流为源于芈姓,出自楚大夫申包胥以字为氏;主要郡望有上党郡、丹阳郡、庐州郡望(合肥);当代主要分布于浙江、江苏、内蒙古等省。
包姓的来历、演变与今日概貌
包姓为当代中国第一百八十四位姓氏,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七,浙江、江苏、内蒙古、安徽、上海诸省区市最众,为《百家姓》第一百八十五姓。
包姓源出有二:一出芈姓,楚大夫申包胥之后以其字为氏;二出上古庖牺氏(伏羲),「庖」「包」古通,其后有以包为氏者。
春秋申包胥与伍子胥为友。子胥奔吴时谓之曰「我必覆楚」,包胥曰「子能覆之,我必能兴之」。及吴师入郢,包胥如秦乞师,「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七日」——秦哀公为之赋《无衣》,遣车五百乘救楚,楚遂复国。「哭秦庭」为中国忠义之千古典范。
宋包拯(999—1062)为庐州合肥人。知端州而「不持一砚归」;权知开封府,「立朝刚毅,贵戚宦官为之敛手,闻者皆惮之」;京师语曰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」。谥「孝肃」。
包公之名,历千年而愈盛——元杂剧「包公戏」十余种,明清《包公案》《三侠五义》,遂由历史人物而为中国清官与公正之最高象征,与「青天」二字合而不可分。孝肃堂号本此。
各支源头与得姓之由
楚君蚡冒之后,有申包胥(本姓公孙,封于申,故称申包胥;一说其名包胥)。
春秋末为楚大夫。吴师入郢,包胥如秦乞师,哭于秦庭七日七夜,感动秦哀公,遂发兵救楚,楚由是复国。
其后子孙以其字(一说名)之「包」为氏,称包氏。天下包姓多尊申包胥为得姓始祖。
— 据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、元和姓纂、通志·氏族略》
上古太昊伏羲氏,一作「庖牺氏」「包牺氏」——「庖」「包」古通。
其后子孙有以「包」为氏者。此说以包姓为最古之姓氏之一,与伏姓同源。
— 据《周易·系辞、姓氏考略》
蒙古族孛儿只斤氏(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之姓)之一支,清代以来汉姓多作「包」——取「孛」(Bo)之音。
今内蒙古东部(通辽、赤峰一带)包姓极众,多为孛儿只斤氏之后,为蒙古族第一大汉姓之一。
又蒙古族包尔之金氏、包鲁特氏等亦改包。
— 据《清朝通志·氏族略、蒙古族姓氏考》
满族乌雅氏、瓜尔佳氏有改包者。回族、鄂温克族、达斡尔族、彝族、土家族中亦有包姓。
— 据《清朝通志·氏族略》
地望所出与堂号所本
秦置上党郡。包氏一支世居于此,为包姓天下第一望。海内外包氏祠堂多题「上党」二字。
汉置丹阳郡。包氏一支之望。唐包融、包何、包佶父子为润州延陵(今丹阳)人,丹阳包氏以文学显。
宋包拯为庐州合肥人。合肥包氏由是天下知名,今合肥有包公祠、包公墓与「包河」。
包氏一支之望。
以上党郡望为堂号,为包姓第一大堂号,南北通行。
宋包拯谥「孝肃」——「孝」谓其至孝(父母在,不忍远宦,弃官归养十年),「肃」谓其立朝刚正。 包氏取「孝肃」名堂,为包姓最尊之典故堂号,海内外包氏祠堂多题之。
以丹阳郡望为堂号。
以清河郡望为堂号。
申包胥哭秦庭七日而复楚。包氏取「秦庭」名堂,标忠义传家。
取忠恕之义。
自得姓之地播迁四方的路线
【申包胥哭秦庭】申包胥与伍子胥为友。
伍子胥之奔吴也,谓申包胥曰「我必覆楚」。申包胥曰「勉之!子能覆之,我必能兴之」。
及吴师入郢(前506),昭王出奔。申包胥如秦乞师,曰「吴为封豕长蛇,以荐食上国,虐始于楚。寡君失守社稷,越在草莽,使下臣告急曰:『夷德无厌,若邻于君,疆埸之患也。逮吴之未定,君其取分焉。若楚之遂亡,君之土也。若以君灵抚之,世以事君』」。
秦伯使辞焉,曰「寡人闻命矣。子姑就馆,将图而告」。
对曰「寡君越在草莽,未获所伏,下臣何敢即安」。
——「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七日」。
秦哀公为之赋《无衣》——「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」。
包胥九顿首而坐。秦师乃出,遣车五百乘救楚。与楚人败吴师于稷,楚遂复国。
【辞赏】昭王返国,赏申包胥。
包胥辞曰「吾为君也,非为身也。君既定矣,又何求?且吾尤子旗(囊瓦),其又为诸」——遂逃赏,隐而不出。
——「哭秦庭」「申包胥之哭」遂为中国忠义之千古典范;「与子同袍」亦由是传诵。秦庭堂号本此。
其后以其字为氏。
包氏在上党、丹阳渐成郡望。
东汉包咸为会稽曲阿人。「少为诸生,受业长安,师事博士右师细君,习《鲁诗》《论语》」。举孝廉,为郎中。
显宗(明帝)为太子时,咸授以《论语》,又为其章句。拜大鸿胪。
所著《论语包氏章句》——为汉代《论语》学之重要注本,何晏《论语集解》多引之,今赖以存其说。为汉代经学之名家。
唐包融为润州延陵(今江苏丹阳)人。与贺知章、张旭、张若虚并称「吴中四士」。
其二子包何、包佶亦以诗名,时称「二包」——包何与孟浩然、王维游;包佶官至刑部侍郎、诸道盐铁使。父子三人皆见于《全唐诗》,为唐代文学家族之一。
【包拯】(999—1062)为庐州合肥人。天圣五年进士。
【至孝】初授大理评事、知建昌县,以父母年老不欲远行,辞不就;改和州监税,父母又不欲其去,遂解官归养。
居家十年,父母相继亡,庐墓终丧,「久之,赴调」——是时年已三十九。故谥「孝肃」之「孝」本此。
【不持一砚归】知端州(今广东肇庆)。端砚为贡品,「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」。
拯命制者才足贡数;「岁满不持一砚归」——三年任满,未取一砚。今肇庆有「包公掷砚成洲」之传说与包公祠。
【弹劾权贵】为监察御史、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。
弹劾张尧佐(张贵妃之伯父)凡七次,「数论斥权幸大臣」,至「反复数百言,音吐愤激,唾溅帝面」,仁宗终罢其宣徽使之命。
又劾罢转运使王逵(苛敛暴虐)凡七疏;劾三司使张方平、宋祁——「一日而罢两制」。
又论「不能者当罢,贪滥者当诛」,建言「三冗三费」之弊。
【权知开封府】嘉祐元年权知开封府。
旧制,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。拯「开正门,使得至前陈曲直」——吏不能欺。
「立朝刚毅,贵戚宦官为之敛手,闻者皆惮之」。
京师为之语曰——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」(谓请托不通,因有阎罗王与包老在)。
又「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」——谓其不苟言笑,见其笑如见黄河之清。
【断案】开封「牛舌案」——有盗割人牛舌者,主来诉。拯曰「第归,杀而鬻之」。既而有来告私杀牛者,拯曰「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」——盗者惊服。
【遗训】其家训曰——「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」;「仰珙刊石,竖于堂屋东壁,以诏后世」。
嘉祐七年卒,年六十四。赠礼部尚书,谥「孝肃」。
【包公形象之形成】包拯生前已有「阎罗包老」之称。
南宋话本已有包公故事;元代「包公戏」大盛——关汉卿《蝴蝶梦》《鲁斋郎》、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《合同文字》,今存元杂剧中包公戏十余种。
明清《百家公案》《龙图公案》(即《包公案》)、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(后俞樾改编为《七侠五义》)——遂有「日审阳、夜断阴」「铡美案」「狸猫换太子」诸传说,而「黑面」「月牙」「三口铡刀」「王朝马汉张龙赵虎」「公孙策」「展昭」皆为后世附会。
包拯遂由历史人物而为中国「清官」与「公正」之最高象征,与「青天」二字合而不可分——民间凡称清官必曰「某青天」,其源皆出于此。
孝肃堂号本此。为中国民间影响最大之历史人物之一。
元包希鲁、包实夫诸人。
明包节、包孝兄弟皆以御史直言著;包见捷为万历朝兵部侍郎。
【蒙古族包姓】清代以来,蒙古族孛儿只斤氏(成吉思汗后裔)之汉姓多作「包」,今内蒙古通辽、赤峰、兴安盟一带包姓极众。
【包世臣】(1775—1855)为安徽泾县人。
【书学】著《艺舟双楫》——其下篇论书法,为清代碑学之奠基之作。
倡北碑而抑唐楷,主「中实」「五指齐力」「万毫齐力」之说,论用笔曰「用笔之法,见于画之两端,而古人雄厚恣肆令人断不可企及者,则在画之中截」。
继阮元《南北书派论》《北碑南帖论》而畅其说,后康有为作《广艺舟双楫》以续之——三家遂成清代碑学之统绪,一变元明以来帖学之风,影响近代书法至深。
【经世】又留心农政、漕运、盐法、水利,著《郡县农政》《说储》《中衢一勺》——为清代经世致用之学之代表。魏源、龚自珍皆与之游。
近代包玉刚(1918—1991)为浙江宁波镇海人,「世界船王」。
以八百万美元起家,至一九八〇年代拥有船队二千万吨,为世界最大之私人船东。
一九八〇年以「九龙仓」之役击败英资怡和洋行,为香港华资首次战胜英资之标志。
捐资创办宁波大学(1986),并倡设包兆龙、包玉刚留学基金。
今包姓以浙江为第一大省,江苏、内蒙古次之。
本姓人口在各省的分布比重
比例为该省包姓人口占全国包姓总人口之百分比。
各地各支的行辈字派
包胥承忠义,郢都启后昆,哭秦全社稷,家声百代存
申包胥为楚大夫,哭秦庭七日而复楚。
上党开族望,漳水振宗风,忠厚承先绪,诗书裕后隆
上党为包姓天下第一望。
孝肃传家法,庐阳振国光,清廉承祖训,礼义振纲常
包拯为合肥人,谥孝肃,家训「犯赃滥者不得归本家」。
丹阳源流远,延陵世泽长,文章承父子,诗礼振家邦
唐包融、包何、包佶父子三人皆以诗名。
草原承祖泽,黄金启后昆,勤勇传家远,和睦振家门
蒙古族孛儿只斤氏汉姓作包,今内蒙古东部包姓极众。
孝肃承先德,甬江振业声,航通四海远,家范永长清
包玉刚为镇海人,世界船王,捐建宁波大学。
见于正史方志的本姓人物
枢密副使、龙图阁直学士、权知开封府,谥号「孝肃」
庐州合肥人。天圣五年进士。 【孝】初除大理评事、知建昌县,以父母年高辞不赴;改和州监税,父母又不欲其去,遂解官归养。 居家十年,父母相继终,「拯庐墓终丧,犹徘徊不忍去,…
新喻知县,书法理论家、经世学者
安徽泾县人。号倦翁、小倦游阁外史。 【《艺舟双楫》】其名著。上篇论文,下篇论书。 论书之部为清代碑学理论之奠基作—— ·倡北碑:「北朝人书,落笔峻而结体庄和,行墨涩而取…
楚大夫,封于申
楚君蚡冒之后。本姓公孙,封于申,故称申包胥。 【与伍子胥之约】伍子胥之父兄为楚平王所杀,奔吴。临行谓申包胥曰「我必覆楚」。 包胥曰「勉之!子能覆之,我必能兴之」。 【哭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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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藏与民间著录的本姓谱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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祠堂门柱之联与其所本典故
上党世泽
孝肃家声
上联标上党郡望,下联指包拯谥孝肃。包氏祠堂第一通联。
秦庭七日
端砚三年
上联指申包胥哭秦庭,下联指包拯知端州不持一砚归。
哭秦兴楚国
开府正皇畿
上联申包胥,下联包拯权知开封府。
关节不到阎罗老
笑比黄河清一回
皆本宋人称包拯之语。
不持一砚归乡日
犯赃不许入吾门
上联指包拯端州故事,下联本《包拯家训》。
廉者民之表贪者贼
生不归家死不入茔
上联本包拯论廉贪之语,下联本其家训。
族规祖训与家风所尚
【包孝肃公家训】
「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」
仰珙刊石,竖于堂屋东壁,以诏后世。
——三十七字而立千年之家法。为中国最严厉、最简明之家训。其子包绶、孙包永年皆终身清苦、卒无余财,可谓能行其训者。
【他训】
公又曰「廉者,民之表也;贪者,民之贼也」。为吏之道,尽于此十二字。
公至孝,年三十九而后出仕,庐墓终丧。禄不可以易亲,仕不可以先养。
包胥公哭秦庭七日而复楚,事定而逃赏,曰「吾为君也,非为身也」。任事而不望报,功成而不居名。
倦翁公(包世臣)留心农政、漕运、盐法之实。学问当求有用于世,勿为无益之空言。
廉以立身,孝以事亲,忠以任事,实以为学。
— 《包氏宗谱》所载《包孝肃公家训》、《上党包氏族谱》家训
关于包姓最常被问到的几个问题